中投保:为中小企业融资“排忧解难”

2015年05月20日 14:02
日期: 2015-05-20

     中小企业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促进区域经济繁荣和创新发展的重要因素。国家一直重视中小企业的发展,尤其是近几年,国务院陆续出台了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一些地方政府也相继出台政策以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投保”)充分发挥专业担保机构的信用增级和风险管理功能,在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方面做出了积极贡献。

     中投保成立之初,就致力于化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中投保在借鉴国外成功经验的基础上,结合中国国情,分别与北京市、上海市政府有关方面就建立社会化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等问题进行探讨,并先后按照“政策性资金、法人化管理、商业化运作”的模式,在两市建立了联合开展信用担保的架构体系,分别成立了中投保上海分公司和中投保北京分公司,为两地率先在我国大规模开展专业化担保业务奠定了基础。特别是在上海市政府及财政部门的支持下,结合上海的实际情况,创建了上海小企业担保模式,在风险分散、风险控制、财力支撑、服务网络、操作程序以及专业人员队伍建设等方面,建立了机制,形成了体系。

     社会化担保体系的构想

     担保机构通过为中小企业提供贷款担保,提升小企业信用,银行就可以向小企业提供贷款。如果企业能够按时还款,中小企业、银行、担保机构三者的利益都能得到满足;而一旦企业到期还不了款,银行就会向担保机构追偿,担保机构承担了因小企业违约的全部风险,而其收益远不能填补风险缺口,看似风光的融资性担保机构就会遭受损失。因此,解决问题不能只靠担保机构,而需要社会化的制度安排。

     1998年,中投保向国务院呈报了《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建立信用担保体系的思考》的报告。报告提出,我国有必要建立以国家产业政策和企业政策为导向、以各级政府为支撑、以高科技成果转化和中小型企业为服务对象、以专业担保公司为运作主体、以城市化商业银行网络为基础的,能够有效地分散、控制和化解风险的信用担保体系。通过这样的担保体系设计,中小企业的融资难题能够在很大程度上得以缓解,而且风险是可以得到控制并且能够化解的。这一社会化担保体系的构想在上海和北京两市率先示范,并取得了成功,得到了国务院领导及有关部门的重视和高度评价。

     “上海模式”

     中投保上海分公司通过为确有发展潜力的科技成长型、确有还款能力的都市型和市场型等小企业提供贷款担保支持,推动小企业健康发展,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增加税收来源,创造就业机会,促进当地经济持续快速发展。中投保上海分公司的具体业务模式和主要做法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建立了社会化的担保风险分散体系。融资担保是一项高风险的中介行为,出资者为此承担的风险能否得到有效控制,是建立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体系最基本和最核心的问题。针对担保机构风险过于集中的问题,中投保探索建立了风险分散体系。一是实行比例担保,即逐步降低担保机构承担的贷款风险比例,而让银行承担一定比例的风险,避免了银行对担保机构的承保项目不关心、不负责、不监管,将贷款风险全部转嫁给担保机构;二是让被担保企业承担其应承担的经营风险和还款责任,提供必要的反担保措施;三是担保资金来源的多元化,中投保上海分公司、上海市财政局、区县财政按担保资金出资比例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四是担保项目小额化,中投保上海分公司对中小企业担保贷款的最高金额做出限制,使担保项目小额化,这样,即使个别项目发生代偿,也不会对整个担保体系造成太大影响。

     第二,建立了社会化的担保风险控制体系。风险分散是风险控制的基础,在担保业务合作中,由于各方均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形成了一种“风险共担、共同负责”的机制,担保工作就有了多种风险控制手段。财政部门通过退税政策、财政补贴、税务报表制度等对企业经营情况进行监督或扣划代偿款;银行通过结算业务对企业的资金流量进行监控;担保机构通过商业化运作方法,运用专业技术手段,加强评审,有效识别风险;再加上小额化、反担保措施等风险控制手段的应用,有效控制了担保风险总量。

     第三,建立了担保业务的财力支撑体系。中投保出一部分资金,上海市财政局出大部分资金,上海各区县按一定的比例与之配套出资,共同组成一个大的担保基金,作为中小企业不能还款的代偿基金。若担保基金不足以支付代偿款,上海市财政则从预算中列支,补充担保基金。

     第四,建立了担保业务的再担保体系。中投保上海分公司与国家开发银行、上海银行签署了《中小企业担保贷款及再担保业务合作协议》,国家开发银行向中投保上海分公司担保且由上海银行发放的中小企业贷款提供一定比例的再担保。再担保体系的建立,进一步完善了中投保上海分公司的业务体系,为其进一步扩大业务规模、分散担保业务风险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第五,建立完善网络服务体系。中投保上海分公司成立以后,分期分批地与上海银行、浦东发展银行等10家银行签订了《关于联合开展授权信用担保业务的合作协议》,联合探索开展授权信用担保业务的方式方法,并面向社会推出了200多个银行受理点,从而扩大了中小企业贷款担保工作的社会覆盖面,降低了营运成本,提高了工作效率。

     这一担保模式将政府政策性目标与中投保的专业担保技术很好地结合在了一起,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小企业融资难题,有效地改善了上海市小企业融资环境,成为业界称道的“上海模式”,塑造了政策性资金受托担保的成功典范。中投保始终牢记肩负的创办担保行业的历史使命,在上海、北京等地试点成功后,将成功经验毫无保留地推向了社会。这种担保模式的成功运行和推广,对于扶持中小企业快速成长,促进区域性经济发展,增加税收来源,创造就业机会,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和信用环境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受到了政府部门的充分肯定。

     为中小企业融资“排忧解难”

     作为行业标杆,中投保不仅开创了政策性资金受托担保的业务模式,而且一直通过担保业务实践为中小企业融资“排忧解难”。多年来,中投保上海分公司贯彻落实各级政府扶持中小微企业政策,积极发挥政策性担保机构的引领作用,不断自我完善,积极创新,在努力扩大优质担保规模的同时,为广大中小微企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优质的信用服务。中投保上海分公司将服务的重点确定为科技型、创业型、吸纳就业型和现代服务业领域的中小企业,同时侧重于支持先进制造业、节能环保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等中小企业的发展,努力改善导向型中小企业的融资环境。

     此外,中投保还通过商业性担保,按照市场化原则为中小企业服务,为繁荣区域经济、解决就业做出了积极贡献。中投保的商业性担保业务主要涉足金融产品领域、建设工程领域、贸易流通领域、政府采购领域、司法领域、受托及其他领域,逐步形成了六大类、二十余个业务品种。在业务开展方式和经营策略选择上,中投保采取领域纵深为主、区域重点推进为辅的方针,业务稳步增长,市场影响不断扩大,总体实力持续增强。在区域布局上,中投保重点拓展了以上海为主的长江三角洲地区和以北京、天津、大连为主的环渤海地区,以点带面地建立起商业性担保网络,为化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做出了积极贡献。

     截至2011年末,中投保累计担保总额达1631亿元,其中中小企业担保额达1422亿元,占担保总额的87%;中投保累计服务客户1.8万户,其中中小企业客户1.7万户,占总数的94%。据初步估算,公司通过扶持中小企业发展壮大,可增加中小企业销售收入近5000亿元,仅营业税就可增加近260亿元,在增加就业、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等方面做出了积极贡献,取得了巨大的社会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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