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略性新兴产业融资获重大利好

2016年03月22日 15:30
日期: 2016-03-22

本报北京3月17日电 记者李韶辉 实习记者付朝欢报道 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企业迎来重大利好。今天下午,国家发改委、国家开发投资公司(以下简称国投)、中国投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投保)在北京签署《战略性新兴产业融资担保风险补偿金合作协议》,三方将共同在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开展项目融资风险补偿试点工作。国家发改委副主任林念修、国投董事长王会生、中投保董事长黄炎勋出席签约仪式。

此次签约是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和国务院发布的《关于积极发挥新消费引领作用加快培育形成新供给新动力的指导意见》的有关要求,旨在加快培育发展新动能,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融资支持力度。

按照合作协议,国投所属的中投保受国家发改委的委托,负责战略性新兴产业融资担保风险补偿金(以下简称“风险补偿金”)的运作管理。中投保将在国家发改委的监督指导下,联合股权投资基金、地方担保机构、再担保机构、银行等合作机构建立工作体系,将60%以上的风险补偿金用于补贴合作担保机构,最大限度地发挥风险补偿金的杠杆放大作用,争取拉动融资金额达到风险补偿金的100倍。

风险补偿金将与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协同联动,共担风险,为创业投资基金已投资企业提供债权融资担保服务,全方位支持企业发展。风险补偿金首批选择8个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即京津冀、上海、广东珠三角、安徽合芜蚌、四川成德绵、武汉、西安、沈阳进行试点,未来视资金运作效果,逐步扩大试点范围。

据记者了解,国家发改委作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部际联席会议牵头单位,与相关部门共同推动建立战略性新兴产业新的支持体系,包括设立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发行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债券等措施。

此次设立风险补偿金,是按照国务院关于改进政府投资使用方式,通过担保补贴方式支持社会资本参与重点领域建设有关要求,针对市场失灵环节进行的探索。目前,部分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企业由于抵押物少难以获得银行贷款。通过风险补偿金可探索引导金融机构为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建设和企业发展提供更多融资支持。

国投是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国家投资控股公司和中央直接管理的国有重点骨干企业。作为改组国有资本投资公司的试点单位,国投通过推动基金投资和控股投资的融合,积极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目前,国投管理的股权基金规模在央企中位居首位。在战略性新兴产业方面,参与管理了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

中投保是国投成员企业,是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第一家全国性专业担保机构,为中国融资担保业协会会长单位,在政策性担保业务领域积累了丰富经验和良好业绩。截至2015年年底,中投保累计服务客户2万多户,累计担保总额达4000多亿元,其中中小微企业担保额占担保总额的80%以上,为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取得了巨大的社会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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