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微融资迎利好,动产和权利担保统一登记明年将在全国实施

2020年12月17日 15:17
日期: 2020-12-17
12 月14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传来一则对实体经济,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的重大利好消息。
当天,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从2021年1月1日起,在全国实施动产和权利担保统一登记,助力企业担保融资。
对生产设备、原材料等动产和权利担保进行统一登记,可以有效解决此前各项动产担保权益登记系统分散、规则不统一的问题,有助于金融机构全面掌握企业动产和相关权利信息,提升给企业担保融资的意愿。
近几年我国在部分省市开展了动产和权利担保统一登记试点,便利企业担保融资。据统计,试点中,民营和中小微企业新增担保登记业务占比超过95%、融资金额占比超过80%。
为进一步扩大改革效果,促进金融更好服务实体经济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国常会决定,从明年起对动产和权利担保在全国实行统一登记。
具体来说,原由市场监管总局承担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抵押登记和人民银行承担的应收账款质押登记,以及存款单质押、融资租赁、保理等登记,改由人民银行统一承担,提供基于互联网的7×24小时全天候服务。
需要注意的是,此前已作动产和权利担保登记的,本次改革后不需要重新登记,有关部门要妥善做好存量信息数据移交等衔接工作。
对新登记的,由当事人通过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自主办理,并对登记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负责;登记机构不对登记内容进行实质审查。
此前,央行和市场监管总局于2019年4月28日在北京和上海同步开展动产担保统一登记试点工作。有专家表示,开展动产担保统一登记试点,是优化营商环境的一项重要举措。通过为市场主体提供统一、便捷、高效的动产抵押登记、变更、查询、注销等服务,将有助于解决各项动产担保权益登记系统分散、登记规则不统一的问题,有助于有效提升金融信贷服务便利性和可获得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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