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额担保贷款额度提升 下岗族迎来"创富助推器"

2008年08月20日 00:00
日期: 2008-08-20
新出台的小额贷款新政扩大了借款人范围,放宽了小企业贷款政策。个人创业贷款额升至5万,劳动密集型企业最高贷款额度升至200万元,失业人员以及更多劳动密集型小企业也将从中获益。  失业人员有机会圆梦  长沙市民大刘前些年从部队退伍回来,安排到一家国有企业工作,之后遭遇下岗。他和一位好朋友准备开一家小型饮品店,但是一直苦于资金不足。听说央行有小额担保贷款新政,且最高额度由2万元提高到5万元。他很兴奋,“5万的额度让人激动,这下子开店有门了。”他打算这两天就筹备相关资料,早日去银行申请这一“创富助推器”。   大刘是新政的受益人之一。这次,新政扩大了小额担保贷款借款人的范围,包括持有《再就业优惠证》的下岗失业人员、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失业1年以上的城镇其他登记失业人员、城镇复转军人、自愿到西部地区及县级以下的基层创业的高校毕业生以及持有劳动保障部门核发的失业登记有效证明的城镇其他登记失业人员等。  这意味着弱势群体——就业困难人员一族这次有了自主创业的机会。据了解,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和就业困难人员的具体范围和认定条件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凡符合条件者均可向经办金融机构申请小额担保贷款。  小企业有望解饥渴  另一方面,新政对劳动密集型小企业新发放的小额担保贷款的最高额度也较之前“松了绑”,100万元提高到200万元。此举是放宽对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的小额担保贷款政策。对现有在职职工人数在100人以上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只要企业当年新招用符合小额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达到在职职工总数的15%以上、并与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即可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并鼓励各级地方财政部门利用小额贷款担保基金为符合条件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提供担保服务。  央行称,劳动密集型小企业是吸纳就业的重要力量。进一步加大对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的政策扶持力度,能促使更多的小企业吸纳更多的待就业人口,实现就业和再就业,有助于解决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的部分资金缺口。预计中小企业受益于此,有望一定程度上缓解资金饥渴。  地方金融机构亦受惠  记者了解到,为完善政策激励机制,新政还做出了新的规定,经办金融机构对个人新发放的小额担保贷款的利率可按规定上浮3个百分点。一直以来,大型商业银行对小额贷款热情欠缺,地方金融机构由于传统贷款业务难以与大型商业银行竞争,反而愈加重视小额担保贷款业务。以湖南为例,城市商业银行和信用社的小额担保贷款发放总额就占到全省发放总额的绝对多数。因此新政对小型银行、信用社发放小额贷款,也是一种利好。  分析人士认为,中国小额担保贷款政策的完善,有利于促进小额担保贷款业务可持续发展,在支持扩大就业方面将发挥积极推动作用,并有望成为金融机构、特别是地方性金融机构的一个新的利润增长点。  增息不增借款人负担  记者了解到,中央财政每年从小额担保贷款贴息资金中安排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对地方财政部门小额担保基金的奖补和小额担保贷款工作业绩突出的经办金融机构、担保机构、信用社区等单位的经费补助。因此,虽然利率上浮3个百分点,但微利项目增加的利息由财政负担,并不增加借款人的负担,体现了保障功能。因此,随着政府部门进一步推进小额担保贷款政策,将有更多的人受益于这项“民心工程”。  相关链接  前日,央行、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联手发布了小额贷款新政《关于进一步改进小额担保贷款管理、积极推动创业促就业的通知》(下称新政),凡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均可按规定程序向经办金融机构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小额担保贷款的利率可在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的基础上上浮3个百分点。个人新发放的小额担保贷款最高额度由2万元提高到5万元。对符合条件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的小额担保贷款最高额度由不超过100万元提高到不超过2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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