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额担保贷款新政策 成都突破新政上限

2008年08月20日 00:00
日期: 2008-08-20
日前,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三部委发文,出台小额担保贷款新政策,扩大借款人范围,提高了贷款额度,允许贷款利率按规定上浮,改进财政贴息资金管理。昨日,记者采访了成都市小企业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了解到我市在贷款额度方面已突破此次新政的上限。  个人最高5万,合伙最高20万  据成都市小企业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担保部相关负责人介绍,我市已经将小额担保贷款最高额度提高到5万元。据了解,该公司近两年共为2000多人提供了担保,担保总金额近3000万元。  据介绍,具有我市户籍,持《失业证》或《再就业优惠证》,年龄在60周岁以内,有自办实体,在银行无不良记录、信用良好,具有一定反担保能力的城乡失业人员,都能获得小额担保贷款。个人贷款最高额度为5万元,最长期限为3年;合伙经营的,可根据人数适当放宽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20万元,最长期限为3年。对具有一定创业条件和能力但提供反担保困难的人员,经各级小额贷款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可取消反担保。  实际单笔贷款额超过200万  在中小企业担保贷款方面,成都市中小企业担保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人告诉记者,该公司主要针对中小企业进行担保贷款,担保方式包括抵押担保、信用担保和第三方担保,“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在解决再就业问题上大有贡献,所以针对这类企业担保公司会适当放宽条件。”担保公司规定,单笔贷款不超过资本金的20%,而一些公司注册资本超亿元,实际担保贷款额大大超过了此次新政规定的200万元上限。  成都小额担保贷款政策从2002年开始实施。目前,成都市商业银行、成都市农村信用社等本地银行业金融机构都有类似的业务。  微利项目增加利息由财政负担  据了解,经国务院同意,经办金融机构对个人新发放的小额担保贷款的利率可上浮3个百分点,但对微利项目增加的利息由中央财政全额负担。  微利项目,是指下岗失业人员在社区、街道、工矿区等从事的商业、餐饮和修理等个体经营项目,包括:家庭手工业、修理修配、图书借阅、旅店服务、餐饮服务、洗染缝补、复印打字、理发、小卖部、搬家、钟点服务、家庭清洁卫生服务、初级卫生保健服务、婴幼儿看护和教育服务、残疾儿童教育训练和寄托服务、养老服务、病人看护、幼儿和学生接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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