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进一步降低小额担保贷款反担保手续

2008年09月02日 00:00
日期: 2008-09-02
小额担保贷款在扶持创业促就业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但由于贷款门槛过高、程序复杂制约该项工作的开展,为此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日前出台政策进一步降低小额担保贷款的反担保手续。 根据规定,对信用社区内常住居民在本社区内创业并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的,担保机构可凭其与信用社区签订的《借款承诺书》办理担保手续,免除反担保,由经办银行直接发放小额贷款。对于已取得创业培训结业证且其创业项目计划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经评估小组评审通过并出具评审意见的,其小额担保贷款申请经担保机构签署意见后,可免除反担保。 此外,为提高经办银行和担保机构的工作积极性,宁夏还规定对贷款回收率达到95%的担保机构和信用社区,每年给予贷款回收总额1%的奖励;贷款回收率每上升1个百分点,奖励资金增加0.1%。对放款额达到担保基金3倍的经办银行,每年给予贷款总额0.5%的奖励,放款额达到担保基金4倍或5倍的经办银行,分别给予贷款总额0.75%和1%的奖励。 据了解,截至目前宁夏已在劳动保障部门建立小额担保贷款机构12家,担保基金总额达到5512万元。全区累计为符合条件的1万多名失业人员发放小额担保贷款2亿多元,带动3.2万人就业,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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