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号文件严禁地方抢跑土改,抵押担保得看银行脸色
2014年中央一号文件《关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若干意见》亮相,首次提出赋予农民对承包地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权能。《意见》还提出,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各地不得自行其是、抢跑越线。
不过,承包地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权能最终落地推行,以现状看,还有较长的路要走。一位国土部专家向大智慧通讯社表示,在市场机制的作用下,农村土地的抵押很难形成市场。很少有银行愿意做这种抵押贷款,原因是当贷款无法偿还时,银行对于资产的处置会面临尴尬。
确权登记工作是农地流转、抵押、担保的基础,国土部新闻处负责人曾向大智慧通讯社透露,全国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已于去年的7月份接近尾声,然而相较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集体土地使用权的登记更深入、复杂。
他还指出,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的主体为集体土地,而使用权登记主体则包括农民的耕地、宅基地以及其它建设用地等。因此,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仅到村一级即可,而使用权登记则要深入到农民个人,且土地种类更多更复杂。
农村土地承包政策方面,《意见》提出,在落实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的基础上,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允许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向金融机构抵押融资。加强组织领导,抓紧抓实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充分依靠农民群众自主协商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可以确权确地,也可以确权确股不确地。
此前,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慎重稳妥推进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转让。近期,农业部、国土部等相关部门相继表态,决不允许城里人到农村买地建房。
值得注意的是,为稳妥推进宅基地制度改革,一号文件对地方试点工作做出规范。《意见》指出,改革农村宅基地制度,完善农村宅基地分配政策,在保障农户宅基地用益物权前提下,选择若干试点,慎重稳妥推进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转让。有关部门要抓紧提出具体试点方案,各地不得自行其是、抢跑越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