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杀“假担保”行业整顿呼之欲出

2014年02月21日 09:07
日期: 2014-02-21

近期,针对担保行业乱象,八部委联合发文清理规范非融资性担保公司,同时,太原市政府金融办发文要求工商部门暂停各类投资担保公司的审批——

从去年开始,各种打着“投资担保”名号的公司开始出现在省城的大街小巷,其中相当一部分公司都推出了高收益理财产品,吸引了众多市民关注。然而,所谓高收益的背后,隐藏着的却是非法集资、非法理财、高利放贷等违法违规活动。

在此背景下,近日,银监会、发展改革委、工信部、财政部、商务部、人民银行、工商总局、法制办八部委联合发布《关于清理规范非融资性担保公司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于2013年12月至2014年8月底,对本行政区域内的非融资性担保公司进行一次集中清理规范,重点是以“担保”名义进行宣传但不经营担保业务的公司。太原市政府金融办随即也下发《关于暂停对投资担保类公司审批的函》,要求工商部门暂停对非融资性担保、投资担保、投资咨询、投资管理、财富管理和投资等公司的审批。

那么,到底什么是非融资性担保公司?普通市民如何辨别?根据八部委文件,我省监管部门又将如何进行整治?

A 担保机构界限模糊普通民众难以辨认

由于工作关系,在省城某银行上班的郭阳对投资担保公司的出现一直保持关注,他告诉记者,这类公司大多推出了高收益理财产品,“动辄年收益百分之十几,甚至高达百分之二十,远远高出银行理财产品,这也让不少普通投资者颇为动心。”

而在省城一家大型民营担保公司负责人程先生看来,担保公司的出现原本是为帮助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题,尤其是前几年在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推进民间金融繁荣的大背景下,作为银行与中小企业融资桥梁的融资性担保公司迎来了发展的高峰期,但与此同时,担保行业内一些涉及违法违规乱集资、放高利贷、扰乱金融现象的出现,“让整个担保行业都有点变味了。”

根据中国银监会融资担保部的界定,目前担保公司的类型包括纳入监管体系的融资性担保公司、非融资性担保公司以及不经营任何担保业务的“名义上的担保公司”三大类。第三类公司即此次重点清理对象,这一类型的公司逐渐成为引发担保行业风险重要根源。

根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在我省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投资担保”类公司多达4000多家,其中融资性担保公司仅有225家,而非融资性担保公司近700家,其他各类投资公司3000多家。记者从省金融办了解到,融资性担保机构是特许机构,需要通过金融办前置性审批许可并获得《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后,才能在工商等相关部门注册登记成立。而非融资性担保机构尚未实行准入管理,其注册登记没有前置性的行政审批要求,也不持有经营许可证,只要符合《公司法》等相关规定,直接进行工商注册登记或其他注册登记即可成立。在业务范围上,融资性担保业务为特许经营业务,主要是与银行合作,有银行授信额度、替借款人担保;而非融资性担保机构,主要做一些类似诉讼保全担保、投标担保等履约担保业务。

“不管是融资性担保公司还是非融资性担保公司,都不得从事或变相从事吸收存款、发放贷款,受托发放贷款、受托投资、非法集资及监管部门要求不得从事的其他活动。”省金融办工作人员表示,以邻省河南为例,最严重的时候几乎每隔几日就有一家“担保”公司携款跑路或倒闭。而出问题的公司大多是第三类,即根本不从事担保业务但却打着“担保”字样的公司,“目前我省也已出现了一些‘担保’公司涉嫌非法集资的案例。”

B 混淆概念捏造项目盲区风险巨大

在大肆扩张一年之后,太原街头的担保公司可谓鳞次栉比,不论是主干道还是小区道路,都有担保公司的招牌映入眼帘,其中,非融资性担保公司占据省城担保行业的大多数。

近日,在省城长风街一家名为大德通的担保公司,工作人员向记者介绍公司的担保理财产品分为3个月、半年和一年,收益也从15%-20%不等,“我们和吕梁一家铝矾土企业合作,客户的钱就是投给这个项目。”据介绍,担保公司、投资者和项目方会签订一个涉及三方的借款合同,投资者把钱打入项目方授权的个人账户之后,担保公司会每月定期给投资者支付利息,同时担保公司还会与投资者签订一份担保函,由担保公司承诺客户资金保本保息。

不过,工作人员随后也表示,所谓项目方授权的个人其实就是该担保公司的财务总监,即进入担保公司账户,而对担保公司凭借什么承诺资金安全,他的解释是,公司有项目方提供的抵押物,不会有问题。但记者随后从省金融办了解到,该公司属于非融资性担保公司,而无论是融资性还是非融资性担保公司,根据其经营范围,都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投资者吸收现金,“而且,相比融资性担保公司有保证金在监管部门指定的专用账户,非融资性担保公司的风险防控则几乎没有。”

在记者随后的走访中发现,担保理财产品基本是这类担保公司共同的主要业务,而高出银行理财产品收益数倍则是此类产品的最大卖点。“以高额投资回报为诱饵,向投资人许诺高额利息。同时在签订担保借款合同时,虚构借款人,担保公司只作为担保人出现。这是许多担保公司担保理财的共性。”一位业内人士告诉记者。“从形式上看,这些担保公司是合法的,而且他们也特意强调‘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用这个概念来迷惑理财投资者,但实质上,投资人根本没有见过借款人,投资款也是存入担保公司提供的账户。”

而对于投资者资金的去向,上述业内人士表示很难知晓。尽管担保公司也会拿出一系列的资料向投资人陈述,并且拿出一些相关的证据,但这些资金的真实去向仍有待考证,“有的或许确实投到了某个实体项目,但这个项目还款能力到底如何,一般人不会实地调查;有的或许是还了银行贷款,有的或许是放了高利贷,甚至还有的是‘左手转右手’,即担保公司的负责人同时还掌控着一些别的公司,他们把从担保理财投资人手里拿来的钱直接投入到自己名下其他公司去。”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国家明令禁止担保公司从事吸收存款、发放贷款等非法集资活动。但是,由于目前国家的法律法规及政策主要监管的均为融资性担保公司,而对于非融资性担保公司,目前尚没有明确的法律法规及政策。一位曾经从事担保行业的人士告诉记者,监管的盲区给这类公司的违规行为留下了空间,这或许也是为何这次八部委要联合发文进行整治的原因。

在该人士看来,担保公司的这类违规行为最大风险在于,担保公司以高额回报为诱惑,让投资者投入资金进行运作,但其资金运作方式完全不透明,一旦资金链出现断裂,投资者将血本无归。

C 八部委发出“封杀令”我省清理行动即将展开

“只要一个地区、一个城市的担保公司出现问题,就会给整个行业造成极大的负面影响。不管正当经营规范管理的担保公司在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题上发挥了多大的作用,假担保公司一出现,就会大大抵消这类公司的业绩。”在太原一家担保公司负责人看来,假担保公司的出现会严重扰乱担保行业的正常发展,因此,对于此次八部委联合发文清理规范非融资性担保公司,“我举双手赞成。”

省金融办政策与法规处负责人则表示,在《通知》出台前,金融办已经会同工商局等部门就大量非融资性担保公司的监管规范问题进行了协商,同时在去年下半年,我省已经对融资性公司全部进行了更名,直接在名称中体现功能,即某某融资担保公司,目前225家融资性担保公司已经基本更改完毕。同时,根据此次《通知》要求,非融资性担保公司应按其实际从事的主营业务对公司名称予以规范,标明其行业或经营特点;专门经营工程履约担保、投标担保等业务的,应在名称中标明“非融资性担保”、“工程担保”或主要经营的非融资性担保业务种类。

此外,省金融办还将会同相关部门开展非融资性担保公司的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即“规范一批、取缔一批、打击一批”,该负责人表示,尽管《通知》的标题是“关于清理规范非融资性担保公司”,但一定要把正规的“非融资性担保公司”区分开,不是为了打击而打击,规范一批正规非融资性担保公司向专业化担保领域发展,同时对涉嫌非法集资等违规行为的担保将坚决打击。

薛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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