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理财”新招数:利用个人借贷打“擦边球”

2014年03月17日 16:19
日期: 2014-03-17

目前在北京出现了一种新的 “担保理财”方式,给出的月息约为1.25%,对普通投资者有相当大的诱惑力。那么这种新的“担保理财”模式存在什么样的风险?记者就此进行了调查。

“前期合作肯定有顾虑,资金一般都是老客户介绍的,他们挣到钱之后会再介绍客户,在合作过程中该写借据写借据。说实话,和公司(担保公司)签订的借款合同,从法律层面上意义不大,因为公司可以申请破产倒闭,但是我和您签订合同后,个人不能申请倒闭,我们都是当地人,名下有财产,资金需求者向我借款需有房产抵押,这样我就有抵押权,从资金安全角度讲,资金出借方的本金不会受到伤害。”北京一家担保公司的客户经理 (实际上与担保公司合作关系)王明(化名)向以投资者身份咨询的《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坦言。

王明告诉记者,由于担保公司没有融资资格,所以很多担保公司都采用上述模式来获得资金,即通过与客户经理合作,客户经理为担保公司寻求资金来源,担保公司为客户经理寻找资金需求方,而资金的借入与借出都是与客户经理签订合同,客户经理与担保公司属于合作关系,客户经理会付给担保公司一定的报酬。

业务员自称“打擦边球”

目前王明所做的借款、贷款业务,资金提供方与资金需求方都是与他个人签订合同,借入资金的月利息是1.25%,贷出资金的月利息为2%。

“这种模式比较灵活,比如签订的合同期为1年,3个月之后如果你需要用这笔资金,我可以还给你,借据还可以放在你手里,因为有汇款记录作为凭证,还给你后这个月就开始停息,此后,如果你又有闲余资金了,你可以再把钱打给我,我开始给你计息,在这个借据的期限内,可以来回周转。很多客户都是这样,用钱提前周转。”王明告诉记者。

王明表示,对于融来的资金,他不做投资,如果有客户需要资金,他会把钱借给客户,但客户要有房产做抵押,“如果你不放心,就参与到办手续、抵押登记等过程中来,做了一两单就放心了。”

“担保公司的工作人员为何可以做直接借贷款?”针对记者此问题,王明表示,如果担保公司大张旗鼓到社会上融资,就属于非法行为。担保公司没有融资的权利,如果客户和没有融资权的公司签订合同也不受法律保护,相当于非法集资。客户经理是自然人,出借资金的也是自然人,两个自然人之间借款,受法律保护。“这是我个人的行为,担保公司只是给我提供需要资金的客户,所以和我有业务合作关系,我只是在签订合同后给担保公司一定的回扣。”

王明介绍称,“我做这个业务已经有几年时间了,现在手里资金有一千多万,如果有了三四千万,会独立成立担保公司。其实,我们也在打擦边球,我们在法律上是擦边球,但是受法律保护。”

部分银行资金进入个人借贷

据王明介绍,现在不少担保公司都是通过此模式开展业务,但是由于有一定的灰色地带,所以在与不熟悉的人开展这项业务时十分小心。

记者3月10日以投资人名义拨打另外一家担保公司的客户经理电话,向其咨询能够直接向他借款并签订合同?该客户经理告诉记者,他现在不是很需要资金,而且与记者并不熟悉,不方便谈下去。 “现在很多担保公司都是上述模式,有的担保公司的规模已经做得很大了。”王明告诉记者。

除此之外,记者通过一些担保公司的工作人员了解到,目前有一些投资者通过抵押房产从银行贷到大笔资金,然后将资金放入担保公司运作,每月赚取一定的利息差额。

王明表示,他所在的这家担保公司的背后就有一个较大的资金供应者,这个资金供应者有五套房子,以房子做抵押在银行贷款了2000多万消费贷款,利率很低,然后把资金放入公司运作。“现在银行贷款利率是7%,我可以给其12%的利率,存在很大的差额。”

另外一家担保公司的人士也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证实,现在有些公司将从银行得到的贷款转给担保公司运作,盘活房产、赚取差值。

律师认为投资者风险较大

王明一直强调,他的借贷模式受到法律保护,目前民间借贷国家没有明文禁止,但是有一些条款约束。其借据有法律手续,起止时间都有,利息不超过法定利率的四倍,这些都是合法的。

金融分析师、风险管理师董秀生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上述客户经理就是将担保公司做一个招揽生意的工具,业务是以个人的名义完成。这对投资者来说面临两个风险,一是如果构成非法集资,投资者借出去的钱可能收不回来;第二个风险就是,约定的高息部分得不到法律保护。

北京市中勤律师事务所律师韩晗则告诉记者,从上述案例来看,资金提供方和需求方直接与担保公司的业务人员以个人名义签合同,乍一看这像民间借贷,但明显是金融融资行为,担保公司作为法人主体,从事这方面业务肯定要通过监管单位审批,因为融资对象主要是不特定的;非法集资则大多数都是面向非特定对象。

“现在很多都是打擦边球,在非法集资和民间借贷之间徘徊。此外,这种理财风险也很大,如果这个客户经理名下一分钱没有,资金出了问题根本无法偿还,抵押权的受益人是客户经理,不是对应的资金提供方,这是很不靠谱的行为。”韩晗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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