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担保谋变
经济下行、银担合作倒退、监管政策掣肘。多种因素叠加,让仅有22年成长史的中国担保行业,正经历一场“彻骨寒冬”。国家相关部委正在进行政策调整,以期纾缓困局。
2014年12月,李克强总理对融资担保作出批示,“发展融资担保是破解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的重要手段和关键环节,对于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此后,国务院召开全国促进融资性担保行业发展经验交流电视电话会议,相关政策调整也已紧锣密鼓地进行。综合各方信息,国家层面的政策性再担保机构或担保基金将会建立,同时大力发展各级政府支持的融资担保机构和再担保机构,行业分化亦将加速。
目前,国内共有8000家融资担保机构,其中70%为民营,30%为国有。接近银监会的一位人士介绍说,监管层针对融资性担保公司杠杆率等政策的调整,确实意在发展国有担保,但是并不是要“围剿”民营担保,谁进谁退,最终还是交由市场决定。
担保是一面镜子
2015年全国两会召开时,全国工商联向大会提交了一份《关于促进融资性担保行业健康发展的提案》。这份由湖南省工商联完成初稿的提案,所述当下融资担保机构所遇的困局,颇有代表性。
由于经济下行压力加大,贷款担保风险加大,多数担保机构业务量大幅度下滑,生存举步维艰。长沙市担保协会50家会员机构中,2014年担保余额增长的仅5家,有13家未做业务,有20家未做新增业务。同时,由于中小企业出现倒闭潮,融资性担保机构代偿率直线上升,个别担保公司因无力代偿而面临破产风险。
该提案认为,银担合作倒退也恶化了民营担保公司的生存环境。从2012年起,银行大幅压缩对担保机构的授信额度,取消一直给予的代偿宽限期,在保证金、放大倍数、代偿率等方面设置了严格的门槛,有的银行则完全终止了与民营担保机构的合作。
担保属于从属性行业,它的发展既受制于资金供给方——金融机构的放贷政策,又受制于资金需求方——企业的经营状况、还款意愿等。近两年经济下行带来的负面影响,在这个行业体现得尤为明显。一位受访的担保公司负责人说,担保是一面镜子,照出了经济的健康状况。
北京信用担保业协会常务副会长李世奇告诉《财经》记者,北京市小微企业担保贷款1000亿元,其中国有担保公司占三分之二,民营担保机构占三分之一。2014年政府出资的担保公司在小微企业贷款方面出现了停滞,绝对额开始小幅下降,而民营担保机构萎缩得更明显。
“全市130户担保机构,除了10多家政府出资,110多家民营担保机构真正有新增担保额的也就40户左右,正连续以百分之二三十的速度在下降。” 李世奇说。
另有一组官方数据也可以看出担保业的结构与状态。截至2013年底,全国共有8185家融资担保机构,其中70%的机构为民营,30%的为国有。这8000多家担保公司注册资本为8793亿元,平均来算,每家担保公司注册资本1.07亿元,每家担保机构在保余额3.14亿元,放大倍数仅为2.34倍,“散、小、乱”的担保业远未发挥其应有作用。
在洛阳、邯郸等地陆续爆出担保公司“跑路”潮之后,担保业面临的问题引起了高层注意。接近决策层人士透露,担保行业的监管政策将会调整,例如对担保公司资本放大倍数有望扩大到15倍-20倍,对不同机构不同业务实施分类监管,同时有望仿效法国、韩国、中国台湾地区经验,建立国家层面的再担保体系、担保基金。
不过,对于绝大多数放大倍数不到3倍的担保公司来说,吃不饱是最为紧迫的困难,杠杆率的提高对他们并不会有直接影响。部分监管政策调整,会让一些规模庞大的国有担保公司受益,使其体量越来越大。
广受担保机构关注的允许担保业对外投资的规定或有松动。此前监管部门规定,担保公司对外投资比例不超过20%,但安徽等地对经营较好的担保公司已放开到35%;北京对担保公司做委托贷款业务的限制也已突破,这些地方业已试行的做法有望得到认可。
瀚华担保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瀚华担保)总裁周小川建议明确担保机构的定位。目前担保公司从事的是金融业务,但是定位为一般的工商企业,一般企业身份导致很多业务在抵押或质押时存在障碍,产生的代偿损失也无法做税前抵扣。
同时在资产处置上,担保公司也缺乏特殊通道。周小川认为,“如果政府有足够的资金,可以帮助这些企业做流动性支持,比如根据不同的融资担保机构自身化解风险的能力,折扣收购担保公司资产包,还可以把这个资产包转成资产证券化产品,用时间来换取这个空间。”
担保体系“补漏”
整体改革在即,包括银监会、工信部、财政部等涉及担保业管理的诸多部门,正源源不断地收到来自研究机构、担保机构、行业协会的政策建议。这其中,包括一份来自中国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下称中投保)的建议。
成立于1993年的中投保,是国务院特批成立的国内第一家专业担保机构。在这份名为“关于构建国家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体系的建议”中,提出设立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基金,将小微企业融资担保纳入政策性金融体系,发挥公共财政职能。
根据中投保的建议,基金明确为政策性定位,资金来源可以包括财政资金、金融机构出资等;基金可以委托有丰富经验、有市场品牌的专业担保机构来管理。基金的功能可以是多层次的,包括为地方担保机构提供风险分担和信用增级,提供流动性支持,提供风险管理技术培训,甚至可以通过设立覆盖全国的互联网融资平台,为小微企业提供在线融资服务。
中投保公司首席风险官李力告诉《财经》记者,根据国际经验以及中投保以往的运作实践,通过专业化管理和市场化运作,这种基金模式可以更好地发挥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
多位受访的研究人员认为,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具有很强的政策性,因而应以国家财政为后盾,以法律形式明确其政策性、公益性的定位。从国际经验来看,共分为三种模式:一种是由政府机构来运作,如美国成立了中小企业管理局,政府通过贷款担保为中小企业发展提供支持,facebook、apple公司在最初萌芽状态时从该机构获得过帮助。
另一种是日本的行业协会模式。日本有52家信用保证协会为中小企业向金融机构贷款提供信用保证,同时日本政府出资的金融公库为这52家信用保证协会提供再担保,分散风险。由于社团法人主动风控动力不足,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不高,日本金融公库仅2008年前半年赔付金额就高达66亿美元。
第三种是委托专业担保机构运作模式,法国、韩国、中国台湾地区采用这一模式,由政府委托专业担保机构代理政策性担保业务,通过自身的业务渠道网点开展业务。1974年成立的台湾中小企业信用保证基金,到2013年末该基金规模已达到222.6亿元。该基金通过与银行谈判,约定各自承担一定比例的代偿风险。相较之下,该模式运行效率较高,运行效果良好。
中国的担保行业发展仅有二十余年的发展历史,再担保体系尚未完备。1999年,国家经贸委开展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试点时提出“一体两翼三层”思路,其中政策性担保机构为“一体”,商业性担保机构和行业互保机构为“两翼”,“三层”指担保体系中中央、省级、地市级三个层面。其中市一级担保机构负责辖区内受保企业的直接担保业务;省一级担保机构主要对市级担保机构进行再担保;中央一级担保机构由中央政府为主出资设立。
但是实际上,中央层面的再担保体系一直未真正建立。据悉,当年中投保成立之后一直想建立一个全国统一的信用再担保体系,但因为种种原因最后未能成行。此后,各省建立了省级担保或再担保机构,对市县担保公司进行再担保。在此分割状态下,担保公司跨区运营困难重重,同时也与银行系统的总分架构不匹配,谈判能力较弱。
各省省级担保机构定位不同,有的定位为商业性担保机构,从事融资或非融资担保业务。再担保作为这类机构业务的一部分,由于多数实行的是一般责任保证,即担保机构破产后再担保才介入,而且是对债权人直接赔付,对担保机构分散风险意义不大。
“从理论上说,再担保应该是担保公司的风险分散机制安排,而不是对债权人的救济制度。我们建议再担保的保障对象应该调整为担保公司,通过弥补原担保人自身可能无法覆盖的代偿责任,一方面保障担保行业向健康方向发展,另一方面也间接保障了债权人的利益。”李力说。
在业内人士看来,这也有利于解决财政资金对担保机构支持平均化倾向。2013年,各级财政共为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提供了30亿元的支持,其中14.1亿元补贴744家担保机构(包括再担保机构),平均每家获得的补贴不足200万元,这种撒胡椒面式的补贴备受争议,既解决不了担保公司流动性问题,又解决不了与银行的谈判问题。另外15.9亿元用于支持6省(市)建立担保代偿补偿资金,但是由于实行责任相对较小的一般保证责任,代偿补偿金基本未用,未起到增信、分险功能。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所长张承惠建议,集中目前分散在各个部门的发展资金,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基金和农业信用担保基金,资金构成来自财政资金、银行捐助资金、企业和行业协会捐助资金。
由于公司制运作成本高,张承惠建议今后避免设立政策性担保公司。她认为,中央设立的资金主要资金作为“母基金”,引导省市政府建立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