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司法解释对互联网借贷行业的影响简析

2015年09月11日 14:09
日期: 2015-09-11

2015年86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一、《规定》的制定背景

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特别是新旧动力转换的关键时期,落实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着力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是当前经济发展的重要任务之一。在此背景下,作为正规金融合理补充的民间借贷,因其手续简便、放款迅速而日趋活跃,借贷规模不断扩大,已成为广大市场主体获得生产、生活资金来源、投资谋取利益的重要渠道。然而,由于我国金融和法律体系相对不健全,民间借贷存在一定负面影响,其粗放、自发、紊乱的发展一直游离于国家金融监管体系的边缘;其盲目、无序、隐蔽的缺陷日积月累叠加凸显,民间借贷风险渐增,隐患愈加突出。伴随着借贷主体的广泛性和多元化,民间借贷的发展直接导致大量纠纷成讼,人民法院受理案件数量快速增长。根据最高院说明,目前民间借贷纠纷已经成为继婚姻家庭之后第二位民事诉讼类型,诉讼标的额逐年上升,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

而从行政规定和司法实践层面来看,在很长一段时间,我国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对于民间借贷纠纷的规定较为混乱,对于企业间借贷的行为更是给予全盘否定,这些规定和司法解释包括: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对企业间借贷问题的答复》;

《贷款通则》;

《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对拟上市公司变相借贷融资问题的复函》;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联营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企业借贷合同借款方逾期不归还借款的应如何处理的批复》,等。

由于经济社会的变化,上述许多规定已不能适应发展需要。根据经济社会的发展变化,为回应统一裁判标准和正确适用法律的需求、充分保护人民群众和广大民事主体在民间借贷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资金融通秩序,最高人民法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通过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或“司法解释”)。

 

二、《规定》的主要内容

司法解释共三十三条,主要内容包括:

(一)关于民间借贷的界定。

《规定》这一部分主要是对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的适用范围作出规定,对民间借贷行为及主体范围予以明确界定。

解释第一条第一款开宗明义“本规定所称的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这个界定体现出了民间借贷行为特有的本质和主体范围。从称谓的形式上明晰了与国家金融监管机构间的区别,也从借贷主体的适用范围上与金融机构进行了区分。

(二)关于民间借贷案件的受理与管辖。

《规定》的这一部分主要规定了民间借贷案件的起诉条件;民间借贷合同履行地的确定以及保证人的诉讼地位等问题,为立案登记制背景下更好地发挥司法对民间借贷纠纷的受理和管辖提供了法律依据。

(三)关于民间借贷案件涉及民事案件和刑事案件交叉的规定。

民刑交叉问题主要包括刑民程序的协调与实体责任的确定两个方面,《规定》这一部分主要包括:

1.对于涉嫌非法集资犯罪的民间借贷案件,人民法院应当不予受理或者驳回起诉,并将涉嫌非法集资犯罪的线索、材料移送公安或者检察机关。这一规定有利于公检法三机关在打击和处理涉众型非法集资犯罪时能够更好地协调一致、互相配合。

2.对于与民间借贷案件虽有关联,但不是同一事实的犯罪,人民法院应当将犯罪线索材料移送侦查机关,但民间借贷案件仍然继续审理;

3.借款人涉嫌非法集资等犯罪或者生效判决认定其有罪,出借人起诉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四)关于民间借贷合同的效力。

民间借贷合同的效力判断,在司法实践中有着重要的意义。只有基于有效的民间借贷合同,一方当事人才能向另一方当事人主张其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也才能涉及到违约责任的承担以及合同的解除等问题。《规定》在这一部分主要规定了以下内容:

1.自然人之间民间借贷合同的生效要件;

2.企业之间为了生产、经营需要签订的民间借贷合同,只要不违反合同法第52条和本司法解释第14条规定内容的,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的效力,这也是本司法解释最重要的条款之一

3.企业因生产、经营的需要在单位内部通过借款形式向职工筹集资金签订的民间借贷合同有效;

4.借款人或者出借人的借贷行为涉嫌犯罪,或者生效的判决认定构成犯罪,民间借贷合同并不当然无效,而应当根据合同法第52条和本司法解释第14条规定的内容确定民间借贷合同的效力。

(五)关于互联网借贷平台的责任。

本《规定》分别对于p2p涉及居间和担保两个法律关系时,是否应当以及如何承担民事责任作出了规定。按照《规定》中的条款内容,借贷双方通过p2p网贷平台形成借贷关系,网络贷款平台的提供者仅提供媒介服务,则不承担担保责任,如果p2p网贷平台的提供者通过网页、广告或者其他媒介明示或者有其他证据证明其为借贷提供担保,根据出借人的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判决p2p网贷平台的提供者承担担保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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