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20日下调SLF利率 融资成本再降

2015年11月20日 14:46
日期: 2015-11-20

央行11月19日通知,为加快建设适应市场需求的利率形成和调控机制,探索常备借贷便利(SLF)利率发挥利率走廊上限的作用,结合当前流动性形势和货币政策调控需要,决定于2015年11月20日下调分支行常备借贷便利利率。对符合宏观审慎要求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隔夜、7天的常备借贷便利利率分别调整为2.75%、3.25%。

对此,招商银行同业金融总部高级分析师刘东亮指出,第一,此举意味着央行设定了利率走廊的上限,是利率走廊管理的具体体现,当市场利率触及上限时,央行可以及时提供流动性,平抑市场利率,此次特别提及针对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对中小银行的扶助之意明显。

第二,有利于稳定市场对资金面的预期,避免资金利率的大幅波动,此前SLF利率较高,此次调整即是随行就市的体现,也有引导市场利率下行的意图,总体上利好债券市场。第三,表明目前已进入新老基准利率体系过渡阶段,新的基准利率体系呼之欲出,但仍有待央行进一步明确,也是央行货币政策从数量型调控向价格性调控转变的体现。第四,还不能认为央行调整SLF利率等同于降息,但央行或许也有投石问路的意图。

根据《第一财经日报》记者梳理,央行今年10月对11家金融机构开展中期借贷便利操作(SLF)共1055亿元,期限为6个月,利率3.35%,期末中期借贷便利余额5955亿元人民币。

5月,据外媒报道,中国将允许地方债纳入央行SLF、MLF和PSL抵押品范围。

4月,央行回收到期常备借贷便利(SLF)1700亿元,期末余额为0。

3月,据境外媒体报道,央行下调SLF利率,中国央行近期要求地方分支机构下调常备借贷便利(SLF)的利率,同时把SLF期限缩减为只有隔夜和7天,原来的14天期限品种被取消。三位消息人士称,调整后,央行SLF隔夜利率由去年的5%降为4.5%,七天利率则由7%降为5.5%。此次央行新增地方分支机构SLF操作限额2200亿元,增加后全国总限额为3400亿元。

2月,为防止春节前资金面紧张局面再度发生,央行2月11日宣布,将已问世两年的常备借贷便利(SLF)工具由十省(市)推广至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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