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冬里的P2P估值几何?
寒冬对于当前的P2P行业来说似乎恰如其分,行业创业者面临诸多障碍要“跨栏”,例如,近期风险事件频出让行业口碑急剧下降;经济形势下滑另优质资产“狼多肉少”;新入者不断增加,让平台获客成本高企不下,从而圈养了大量的“吸血鬼”;传统金融蠢蠢欲动,强势挤占市场空间……
在重重障碍中,影响终将归至一个落脚点,即平台融资的进度及平台的估值,而最终这些影响将剑指上市。
深陷“资本寒冬”时期,P2P平台估值几何?未来是否还要继续融资?融资的下一步直指上市吗?《第一财经日报》为你一一揭开。
估值几何?
无论是在创业火爆期还是在创业冷静期,创始人都想将自己的公司做大做强,在市场上卖出一个好价格。在监管细则尚未落地,P2P行业发展呈现市场自然淘汰规律的阶段,P2P究竟如何估值,那些被市场传的玄之又玄的高估平台是否符合客观规律?
一位多年观察互联网金融行业的风投人士对《第一财经日报》记者表示,根据他的观察,目前针对P2P网贷行业的市场估值共有三种。
第一种,是按照网贷平台的贷款余额进行估值,贷款余额的体量同P2P网贷平台的估值水平旗鼓相当;第二种,是按照交易量来估值,对于风险投资者来说,一般网贷平台的估值体量相当于该平台月交易量的1.3倍至1.5倍;第三种,则是按照投资人数量估值,该投资人数量并非指该平台的注册人数,而是特指活跃投资人,以月度活跃投资人数量或年度有投资历史的人数乘以人均投资额度,得到的体量即平台的估值。
由此可见,风投人士对于平台估值有一些核心要素考量,例如整体交易规模、投资人数量等。但是除此,影响平台估值的因素还有许多。
“传统审计维度方面的因素,我认为还不是最主要的方面,”一位海外投资人士对《第一财经日报》记者表示,如现金流量、资产负债等量化数字并非是其看中的核心因素,平台未来能够带来的资产回报才是最重要的考量。在中国大陆,针对P2P网贷的监管细则“靴子”尚未落地,在他看来,这是审视P2P平台所有风险因素中最大的风险,平台估值也受此影响。
积木盒子联合创始人、首席运营官魏伟对《第一财经日报》记者表示,互联网金融平台高估值的根本应该在于公司的科技含量,是否引入银行做不到或者暂时没做到的手段去做银行的工作、未来银行“醒悟”后却无法跟上你的脚步,“互联网金融中的金融并非互联网缔造的,而是几百年前就有的,”魏伟表示,如果P2P平台公司利用传统银行的资产销售方式,用线下理财公司来获取资产,即便资产良好、销路良好也不应获得过高的估值。
“利用现代元素,如大数据、互联网技术、精妙的算法去解决古老行业中的问题才是高估值的根本因素。”魏伟说。
融资,还要继续吗?
据零壹研究院数据中心不完全统计,截至2015年11月30日,国内P2P网贷行业共发生139例投融资事件,涉及106家平台。从整体数量来看,2014年有44例,2015年1~11月发生了85例融资事件,环比增长93%。融资金额方面,据公开信息保守估计,2014年总融资额至少有47亿元,而2015年更是突破100亿元,环比增长157%。
但是,2015年的融资走势却发生了震荡态势。全年融资额度最高的月份为年初3月,总融资额达到34.5亿元,4月虽有所下滑,但总融资额排到全年第二,达到20.7亿元。但是在4月之后出现急剧下滑的态势,8月份经历一次小幅回升后,年底的融资热情又开始降温,今年11月的融资额已低于去年同期,投资者表现得愈加谨慎。
然而,无论资本市场的环境最终是趋冷还是趋暖,创业者对于融资的需求和渴望却一直处于烈火之中。
已经融资三轮的有利网CEO吴逸然对于创业过程中充足的资本运作持肯定态度,“一个平台发展到最后,即便是一种互联网形态的金融机构,最终也一定要走向盈利。”吴逸然表示,贷款金额和资产之间存在一个比例,即拥有杠杆倍数,如果公司能够盈利,那么杠杆就会逐步降低,最终是一个有限的比例。但是如果公司不融资,最后业务量越来越大,平台的余额也不断扩大,严重的亏损将可能导致旁氏骗局。
融资的下一步是否是上市?
“不想上市的创业公司都不是好创业公司。”一位互联网公司创始人曾经这样表述所有创业公司的雄心。
未来是否上市,何时上市,在当前“互联网金融第一股”的争夺战中讨论尤为激烈。
“我认为走向资本市场是一个必然的选择。”红岭创投董事长周世平表示,一个企业走向成熟需要一个周期,大概需要七到八年的时间,前期肯定是不断投入,用未来的前景来换取资本市场的投入,“我觉得应该是一个理性的选择。”他说。
红岭创投于2015年上半年提出上市计划,周世平称,已经收购了一家上市公司,将在未来两到三年内对现有的红岭创投进行梳理,符合上市规范后再申请上市。“上市的市场已经选定了主板,我们现在收购的是中小板公司。”周世平透露。
复旦大学国家示范性软件学院副院长刘钢则对《第一财经日报》记者表示,企业如果认为上市仅仅是为了融资,那么对资本市场的理解就太窄了。“资本的进入是为获取更大的流动性从而使资本的配置效益能够提高。”刘钢说。
虽然所有包含互联网金融公司在内的创业公司都有走向资本市场的内在需求,但是中国目前并没有特别好的直接上市方式,以解决各类互联网金融平台登录资本市场的需求。
对此,未来,一方面,监管细则的落地对于未来上市形式有决定性的影响;另一方面,未来大量的平台要对自身业务做技术拆分,以满足金融监管的多种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