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贷联动进行时:政策壁垒与银行经营的并行考验
“启动投贷联动试点”是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的一个新词。其实,银行对投贷联动早有探索。但由于银行无法对非金融企业实行股权投资,银行对投贷联动业务的探索始终游走在创新的边缘,政策放宽的诉求是业内人士对此轮启动投贷联动试点最大的诉求。
投贷联动并非新事物 银行早在行动
华夏银行发展研究部战略室负责人杨驰对《第一财经日报》表示,目前商业银行开展投贷联动主要有三种方式,第一种是国开行利用国开金融平台进行的股权直投,属于特例;第二种是商业银行借助境外子公司进行股权投资,大型商业银行一般采取这类模式;第三种是和PV/VC合作,风投做股权投资,银行跟进贷款。
一位国有大行南方分行小企业总经理告诉《第一财经日报》,投贷联动早在2009年已经大规模在建设银行开展,成为独立于信贷体系之外为企业融资的一种方式。主要用于不具备投放信贷资金条件的大客户,通过投行业务对接银行理财池资金,等项目成熟后再跟进信贷资金,总之,投行业务更多用于不合规或没有达到信贷条件的大客户,走投行通道融资。
“其实很简单,就是授信基础上给客户放非标,股权资产非常少投的,投的都是明股实债,纯股权几乎没有的。”一位股份制银行人士对《第一财经日报》这样描述他所观察到的投贷联动实质。
之所以投贷联动业务能够在银行业务模式中具有空间,在宥于现有政策瓶颈。按照《商业银行法》规定,商业银行在境内不得从事信托投资和证券经营业务,不得向非自用不动产投资或者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但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也就是说,银行不能直接对非金融企业实施直接股权投资。
上有政策,下有创新。上述小企业部总经理告诉记者,他所在的银行早在2009年开展了针对具有成长潜力的中小企业投贷联动探索。简单而言,就是对这类企业给予信贷支持,同时签订期权顾问财务协议,其中覆盖一个条件,待企业上市后银行委托第三方以低于市场发行价格购买原始股,第三方是该银行境外子公司。这对企业来说,获得融资的同时,又将银行作为战略合作伙伴,资信获得很大提升。但一旦企业上市,要将不断提升的原始股权拱手相让,就有企业老板不认账,银行迫于舆论压力被迫让企业以较低价格回购股权,同时,这一创新业务也在全行叫停。
除了针对成长性企业,各式产业基金也是投贷联动模式的主要体现。一位国有大行陕西分行管理层人士对《第一财经日报》表示,融资方式多是以各种基金介入,属于产业基金,这在平台类项目中比较常见。
以产业基金中盛行的房地产行业为例,其具体模式为,一般房地产开放周期3-5年到期,项目在建期间,由商业银行与政府合伙成立基金公司,银行信贷资金投放于该公司用于项目融资,并由该基金公司持有企业股权。项目股权和政府银行共同出资进行股权分配,银行资金的进入,其可作为控股股东,项目的重大决策和财务管理由控股股东实施决策。待项目完成出售楼盘获得相应的收入,由企业回购银行所持有的公司股权,实现了股权的退出。
该银行管理层人士分析,这种模式的好处在于,在项目到期出售回收市场价值后,银行和政府获得了相应股权回报,企业则在原本无法满足贷款条件下获得了银行贷款,这种方式通过将政府、银行、企业很好的结合起来,将间接债权融资发展为直接的股权投资,又确保了项目的发展方向与资金用途相符合。
当前中国正在经历着去产能、去杠杆的转型期,银行业也随之面临着产业结构调整与自身信贷调结构调整的双重考验。上述银行管理层人士表示,对于基础设施、交通设施、房地产、能源、加工制造等传统行业,银行可通过将商业银行跟投资银行结合的方式,来调整信贷结构,投贷联动由于期限较长对企业的控制能力更强,有利于银行分散风险,风险处于可控的范围。
平衡参与方利益诉求是关键
“政策的一个诉求核心在于,解决好每个利益相关方的动力问题。”上述小企业部总经理表示,对成长性企业而言,对股权融资有动力但还不能够承受很高的成本,选择跟风投公司股权融资,其对公司股权压价非常严重,因此,相较于风投公司,银行对企业股权融资具有巨大的空间。
“银行之所以没有动力做这个事情,最核心是未来收益如何保障,解决好银行合法获得超额收益是可以的,否则没法弥补潜在损失。”该小企业部人士表示,企业一旦上市就有超额收益,风投公司可以获得超额收益,在他看来,一旦允许成长性中小企业股权融资,不良贷款一定很高,银行只有获取超额收益才能有动力。
必须看到,投贷联动对于银行是一笔有魅力的“生意”。上述国有大行陕西分行人士表示,对银行而言,对企业投资需要专业水平和专业基金管理团队,股权回报比利息高,需要一定风险抵偿机制,目前比较成熟的VC/PE第三方机构的介入。
“打通政策障碍很艰难,真正的探索非常艰难,目前政策不配套,障碍是银行不能直接参股企业,这根本上涉及到银行混业经营问题。”该小企业部人士说。
政策放宽和监管容忍则上述小企业部总经理是最大的诉求。他表示,政策层面能否放开准许社会机构可持有企业股权,且监管能否放宽银行对股权融资类企业的不良容忍度。而政策一旦放开就有道德风险,如何制约银行面对巨大的杠杆滋生道德风险,银行如何界定经办人员职责,如何快速处理项目的不良问题等一系列问题亟待破解。
银行的考验与政策期盼
一位股份制银行公司部负责人对《第一财经日报》表示,目前该行对于投贷联动业务还在研究中,未来主要是传统业务为主,但对投贷联动等新型模式将加大运用力度,毕竟客户有需求,但政策法规不放开也是创新的桎梏。
对于银行而言,开展投贷联动显然有着“甜头”。对此,杨驰表示,商业银行开展投贷联动,意味着客户群体将从传统的成熟期企业拓展到初创期企业,收入来源从贷款收益为主向股权投资收益转移,有利于商业银行应对存贷利差收窄、传统行业产能过剩两大挑战。同时也意味着商业银行的风险偏好将有所上升,以企业高成长带来的高收益弥补股权投资的高风险。
“投贷联动并不是一个简单的产品、业务创新,对商业银行来说代表着文化和理念的全新革命,客户群体、盈利模式、风险控制都和传统的信贷模式有着巨大的差异。”杨驰说。
全国政协委员、北京银行董事长闫冰竹在“两会”期间则提案建议认为,一是引导商业银行在组织架构、管理方式、绩效考核和金融产品等方面创新,发展投贷联动业务。二是允许更多符合条件的中小银行开展综合经营试点,通过持有信托公司、基金公司等资产管理机构牌照开展集团内投贷联动。三是支持商业银行设立具有投资功能的子公司,在建立防火墙的前提下,实现风险收益的平衡。在此过程中,可以采取典型示范、分层推进、成熟一家、放开一家的模式,确保在风险可控的情况下促进投贷联动业务的发展。
“还是取决于混业经营放宽到什么尺度,一直呼吁的银行成立子公司能否放开?投贷联动业务之所以在银行反反复复,很大程度是由于六年来政策没有推进,银行夹在其中障碍太多,企业嗷嗷待哺,没有制度条件就没办法展开。”上述小企业部总经理感概道。
对投贷联动业务的探索,商业银行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也面临着各方面的挑战。杨驰表示,首先是文化的挑战,传统的信贷文化强调低风险,追求稳定的回报率,而股权投资更看重企业的高成长性。其次是项目选择的挑战。贷款企业首先要盈利,投贷联动的企业更加看重持续经营能力,盈利指标退居次席,银行需要更新原有的风险评价体系。最后是人才和技术的挑战。商业银行传统上缺乏熟悉资本市场的人才,对于初创型企业的风险评估技术也处于起步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