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人民银行官员:金融失信应是信用联合惩戒的重点
6月18日,首届信用建设创新峰会在北京召开,由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管理编辑部主办。会议结束后,国家发改委财政金融司副司长李聚合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金融失信应是联合惩戒的重点。
李聚合称,“目前,互联网金融领域的失信行为,以及非法集资等,对老百姓的利益侵害非常大。特别是在类金融领域,损害投资者利益情况较多。通过加强信用约束,可以使金融市场更加健康地成长。失信行为频频出现,但法不责众,一旦建立了信用记录,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联合惩戒、对他们的约束就越来越强。”
信用体系建设可降低融资成本
论坛上,李聚合重点解读了国务院在6月12日发布的国发【2016】33号文件《关于建立健全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他表示,有关金融方面的惩戒措施是其中突出特点。《意见》指出,要引导商业银行、证券期货经营机构、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按照风险定价原则,对严重失信主体提高贷款利率和财产保险费率,或者限制向其提供贷款、保荐、承销、保险等服务。
“由于信息不对称,对企业缺乏约束,银行一般发放抵押贷款。抵押物被打折到市场价的40%~50%,这实质性地影响了贷款效率,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并不能有效解决。”李聚合表示,国家将把政府掌握的非金融类信息归集起来,与金融部门共享,帮助后者更加全面地掌握融资主体的信息,更好地识别风险。
李聚合指出,通过完善信用信息系统,掌握了各家企业信息之后,部分信用记录良好的企业在贷款时就不用抵押了,可直接获得信用贷款,从而节省了企业的资源。“将信贷的约束建立后,对于恶意逃废债务的市场主体就联合惩戒,失信主体将付出巨大代价。”他指出,金融是联合惩戒的重要手段。“比如某企业在环保领域违法排污了,把这个黑名单信息推送给金融部门,从而其贷款等融资授信将受到限制。”
信息孤岛正在减少
目前,在我国信用体系建设方面,国家发改委、中国人民银行共同牵头,40个部门参加,致力于推进建立覆盖全社会的信用体系,包括政务、商务、社会、司法四大领域。除了推动建立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在信用体系建设上也推出了其他机制,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改革、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设,信用中国网站建设等。其中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在解决信息孤岛问题上取得了初步成效,目前已经归集各部门、各地区信用信息3亿多条。李聚合说,借助这个信息共享平台,把各部门的信息汇集以后,通过比对汇总,就能发现企业比较多的问题。“比如,有一家广东企业,好几年都获得了重合同守信用单位的称号,但在广东珠海市法院,它被判为老赖,同样是它,到广西注册了一家新的公司,又被一些部门评为优质信用企业。部门之间掌握的信息都这么不对称,对这类企业的监管存在漏洞。”
中国人民银行长期负责我国金融信用信息体系建设,包括市场化的征信机构备案、注册等监管。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主任王煜在论坛上透露,到目前为止,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金融数据库收录了企业和其他组织的信息2200万户,其中人数接近9亿,“我们国家13亿人,自然而然,除了老人、小孩,只要有经济能力的,都在这个库里。”
李聚合指出,应进一步加强政府部门掌握的公共信用信息与金融信息数据库之间的互相推送,放大信用联合奖惩的效果。
当然,国家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还只是用于政府各部门、各地区之间的信息共享,并非对外开放。李聚合表示,信息的访问是有层次的,平台将适合公开的信用信息推送到信用中国网站,目前有3200多万条,供社会查询。
我国信用建设属于双线推进
王煜对中国信用体系发展做了介绍。经历了二十年的发展,目前,在人民银行备案的企业征信机构有一百多家、评级机构有一百多家。“加起来两百多家,数量已经不少了,但是相对比较弱小,有些甚至存在违规经营。”他指出,目前中国的信用体系建设呈现出双线推动的格局。除了征信和评级机构外,政府是另一支重要力量。发改委、人民银行牵头,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目前,国家层面有两个平台,分别是人民银行的金融信用信息数据库和国家发改委牵头建立的国家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此外,各级政府部门还建立了几百家各式平台。
王煜指出,这种双线发展的格局在世界范围内是独有的。美国是以市场化的征信机构为主体,欧洲是以公共的征信为主体。“我们国家采取了政府加市场的双线推动的格局,怎么样利用和壮大这些征信机构,是我们今后征信业发展的重要的课题。”他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