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不法分子冒用我公司名义从事不法活动的严正声明
日期:
2022-03-09
近日,我公司接到咨询电话,联系人反映有不法分子冒用我公司名义,伪造我公司印章,为“丽水市恒新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向“国电中卫宁夏30MW地面光伏电站项目”“Q电项目”投资人提供担保。
我公司是一家管理严格、内控严谨的投融资担保公司,从未与“丽水市恒新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开展过任何合作,从未与其签署过任何合同或出具任何“保险证明书”。中国投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谨提示公众:
如遇声称中国投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为“丽水市恒新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向投资人提供担保或保险等类似情形的,均为冒用我公司名义的不法行为,请勿按其要求操作,以避免遭受财产损失。如已经因此遭受财产损失,请尽快向公安机关进行报案,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针对上述不法行为,中国投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向不法行为人提出严正警告:
上述行为严重侵犯了他人的合法权益,严重损害了我公司的声誉,我公司要求相关行为人立即停止类似行为并采取措施消除已产生的影响。我公司特此明示保留采取一切措施追究相关行为人法律责任的权利。
特此声明!
中国投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