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举办担保物权法律问题座谈会

2007年12月19日 16:57
日期: 2007-12-19
    为了解答公司业务在法律方面遇到的疑惑,更加准确地理解并适用物权法,提升公司运用物权法与担保法律进行业务操作的能力,2007年12月6日上午,公司特别邀请了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的金剑锋法官来公司开展座谈会议,公司法律委员会委员、法律事务部全体以及各部门相关业务人员共约35人参加了本次座谈会议。
    座谈会上,大家围绕物权法与担保法的适用、独立担保、法定优先权是否可以放弃、收益担保、经销车辆抵押、浮动抵押、应收账款质押登记等公司普遍关注的法律问题,与金法官展开了深入研讨。大家还结合自己的业务实际,就业务运行中存在的法律问题与金剑锋法官进行了交流。
    金剑锋法官从司法实践的角度,对这些法律问题一一作答,他提出的思路和解决方案,对我公司担保业务的发展有很好的指导与借鉴作用。
    近来,随着我公司担保新业务的不断开展,公司在业务开展过程中遇到了诸多新的法律问题,给公司的业务操作带来了困惑;2007年10月1日《物权法》施行,如何理解物权法的担保物权部分,以及物权法与担保法如何适用的问题,也给业务运行带来了新的问题。通过此次座谈,大家厘清了公司在新业务运行中因法律适用产生的疑惑,感觉收获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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