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投集团法律巡回沙龙——中投保站成功举办
2014年4月10日,国投集团法律巡回沙龙——中投保站在中国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举行。最高人民法院周伦军法官,国投集团法律部副主任张晓红、处长王宇、黄莺及法律部其他成员、国投集团在京成员企业法律部(综合部)领导与法律人员,中投保公司法律委员会及法律部成员等共70余人参加了这次活动,外埠机构通过视频参加了会议。
国投集团法律部副主任张晓红指出,采用法律巡回沙龙的方式,由在京子公司轮流承办,是今年在集团内部法律交流与培训方面新的尝试。通过针对性的组织安排,一方面促进法律人员的专业提升;另一方面进一步促进集团成员企业间法律工作水平、管理经验的交流分享,促进法律人员队伍的互动,增强凝聚力,进而提升集团整体的法律管理水平与法律风险防范能力。“巡回沙龙”活动主要有两项内容:邀请知名专家、学者进行法律方面的专业培训;集团成员间就如何提高法律工作水平、管理经验等进行相互交流。张晓红副主任说明了选择中投保公司作为“巡回沙龙”第一站的考虑,对中投保公司的法律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
首站巡回沙龙邀请了主持《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担保物权)司法解释》制定的最高人民法院周伦军法官,就《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担保物权)司法解释》起草中的整体性问题、理论体系等重要问题,以及“创新担保物权的司法态度”、“公司担保法律变化问题”、“保证金质押问题”等若干具体问题做了深入讲解。
中投保公司首席律师、总法律顾问崔淑萍就中投保公司法律工作机构、工作标准与规范、工作机制、法律部工作运行状况等情况作了分享交流。与会人员就如何做好法律风险事先、事中、事后的防范、控制、化解工作,如何建立工作标准,如何在集团成员间建立多种交流渠道等问题进行了讨论。会议一致认为集团成员间的相互交流与学习很重要,法律专业人员也要“走动起来”,加强交流与互动。
首站巡回沙龙活动取得了预期效果。张晓红副主任为本期沙龙活动做了总结,对活动总体效果表示满意,对各成员单位的法律工作规范与标准建设等提出了要求,并对中投保公司为本次活动提供的支持表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