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投保公司加入天津市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体系

2016年11月02日 11:13
日期: 2016-11-02

近日,中投保公司与天津市金融工作局签署《天津市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金业务合作协议》,公司正式加入天津市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体系。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扶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有关意见,探索建立政府、银行和融资担保机构共同参与的合理风险分担机制,2015年9月1日,天津市金融局印发《关于将融资性担保机构纳入天津市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范围的通知》,明确符合条件的融资担保机构贷款担保代偿损失的50%纳入风险补偿范围,并对融资担保机构条件、担保费率、补偿条件、补偿额度、申报标准及申报程序做出具体规定。

中投保公司作为央企背景的融资担保机构,自2008年在天津设立分公司以来,一直积极发挥专业担保机构的增信作用,有效服务天津实体经济和中小微企业发展,得到了天津市金融工作局等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

此次加入该风险补偿体系,中投保公司在天津地区开展的中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将获得政府提供的最终风险保障。公司将更好地服务于天津市重点领域和产业,着力探索天津市投贷保联动、相关产业园区批量化担保试点、文化创意类业务运作等,为天津市全面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做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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